公司治理实施
佳能企业积极推动并实践永续治理,订定相关政策、管理方针及具体施行计画,以提升企业永续价值。为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文化,配合法令政策,并订定各项行为守则,如「公司治理实务守则」、「永续发展实务守则」等。
本公司董事长室已设置公司治理权责单位,经110年5月4日董事会决议通过,由黄美菱担任公司治理主管,负责执行及推动公司治理相关事务,提升资讯透明度,强化董事会职能、尊重利害关系人及保障股东权益。
公司治理主管职权:
- 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。
- 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。
- 协助董事、监察人就任及进修。
- 提供董事、监察人执行业务所需之资料。
- 协助董事、监察人遵循法令。
-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约所订定之事项等。
2024年进修情形: